獅子蟲啃食獅子肉,讓萬獸之王一籌莫展,確實令人術目驚心,悲憤莫名。
然而獅子蟲來自獅子身上;佛教的獅子蟲,也是來自佛的信仰者和追隨者身上—佛教徒本身。
整天高談(悲、智、願、行),所作所為,欲是愚蠢自私,損人利已的勾當,即是獅子蟲。
出入佛門聖地,不知談禪論佛,專談人我是非,或世俗瑣事;甚至于專門挑撥離間;破壞團結和諧,不也是獅子蟲?
在家居士不知尊敬三寶,擁護正法,專門與出家人作對─毀謗、污蔑、打擊、分化,無所不用其极;而出家人師父不知弘法利生,反而追逐名聞利養你不知聞利而養,沈湎於五欲之藥,前置莊嚴道埸於不顧。如此,不論憎俗,都是獅子蟲!
位居要津,欲是尸位素餐,浪費佛教的有限資源,不知借緣借福,目光短淺,顢頇無能,坐失改革佛教的契機;排斥異己,結黨營私,這些全是獅子蟲。
一心想「移民」他方世界,忽略了氘教留傳世間的主要任務—關懷、慰藉眼前的苦難群生。這種人心胸狹窄,不能高膽遠矚,既辜負如來的本意,也引來世人輕視的眼光。不是獅子蟲,又是什麼?
不重蒼生重鬼神,佛寺一天到晚舉辦消災、祈福、超度法會。對當今地球上的數十億生靈,又有何益?(偶一為之,原本未嘗不可;樂此不疲,就是偏差。參見:《學佛百問》第162頁〈做法會有功德嗎?〉)
不知講經說法,指引眾生的迷津,反而一味沈溺於鬼神不可知的迷陣中,這與獅子蟲何異?
不能以中道方便接引眾生,反而從佛法中斷章取義,誤導眾生走向錯誤的方向。這些都是毀人耳目,斷人善根,罪過重大的獅子蟲。(像:只提倡念佛、打坐、持咒、歡想…,而不鼓勵行六度等等。)
缺乏維護真理的勇氣,任憑外道徒眾魚目混珠—剽竊佛法、篡改佛法、濫用佛法。有時竟只為了不敢得罪別人;或只為了贏得別人的好感。而甘心裝聾作啞,不敢挺身而出,豈不可悲?
所以這些懦弱、鄉願、畏縮之輩,如何期望他們勇作護法金剛?不也是佛教的獅子蟲?
為了恐自已的領導地位;突顯自己的修行法門;爭取更多的附和信徒…,不惜自導自演:頭頂放光、未卜先知、今生證果、符水神效、神通感應、神佛下凡等等。
佛教原本講因果的,而這些人為了個人的名利威望,喪心病狂,不惜作賤因果—將佛或自己無限制的膨脹、提昇,終置教運衰亡於不顧。這些真的是可惡又可恨的「大尾」獅子蟲!
佛教所稱的「業」,是梵文「羯磨」的意譯。是善或惡行為所遺留下來、一種無形而有力的「能」。它是「行為的一種餘勢」──由前一行為可以引發後一現象的發生。(見:東初.釋聖嚴─「佛教入門」)
業是「行為」,或去做、去行的意思。行為會產生「力量」;然後這股力量又會迫使人們去作新的行為,這新的行為又產生新的力量,如此循環不止。
業既是行為,就會產生許多「後遺症」(力量),壓迫人們不得不去承擔這些後果(約束力)。像:結婚(業──行為),就有一種無形的力量,逼使你去承擔結婚的責任與義務(養家、失去單身的自由等)。
業──由行為引發的力量。就會引發一連串的、無窮盡的「連鎖反應」或「後續的影響」。像在高速公路上開車,一個人有意或無意的違規(業),就可能引發一場大追撞(行為的餘勢──後續力),死傷無數,摧毀許多幸福的家庭,造成許多失去父母的孤兒,也在許多人的心裡,烙下了永難磨滅的痛苦……。
一個業,也可能引發許多不同的業,影響更深、更廣的層面。不但能改變個人的遭遇和生存的環境,也能改變群體的命運。
像:我打你一拳,你回我一拳,卻又偷襲我老媽一巴掌。這更引起我的氣憤,也激起我三個兄弟的同仇敵愾。於是,我拿棍子敲你一記,兄弟們也一齊為老媽報仇──最後可能引起兩個家族的大械鬥。從此,不但你我沒太平日子過,兩家子孫也永遠冤冤相報。
由業所引發的影響力量,如果只是由個人來承擔叫「別業」;由許多人一起來承擔,就叫「共業」。
像:一次空難事件,死傷很慘重,就同坐一班飛機的乘客來說是「共業」──共同經歷這次災難。從坐下一班飛機或坐前一班的人來說,他們就是「不共業」──不必遭受此次空難的果報。
當然,共業中有不共業,像:空難中,坐同樣飛機,有人卻大難不死。
今天,由於眾生個別的「業」,所引發的「共業」太多了,像:石油危機、南極臭氧層的破洞、河川與空氣的污染引起的各種疾病等,真是不勝枚舉。
佛教的業力思想,事實上是離不開「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」的法則來說的,也就是:「怎麼樣的業,會帶來怎麼樣的影響或後果。」
像「十來偈」中說:「貧窮者慳貪中來,下賤者驕慢中來,長壽者慈悲中來,短命者殺生中來。」都可以看出佛法對「業」的看法,含有道德與公正的觀念。(見:慧炬.張澄清─「佛學今詮(上)第二章」)
由於行善自得善報,因此念佛必定能和「諸上善人俱會一處」,往生西方本來就是水到渠成的事;而為惡自得惡報,只在時間上有早晚的不同。一個人多行不義,來日感招地獄、餓鬼、畜生之報,也就不足為奇了。
經上說:「萬般不帶去,唯有業隨身。」人死後赤裸裸地,財色名利帶不去,只有一生的善惡業隨人轉世。這些業力影響了你來生(未來無窮世代)的命運,能不慎哉?
最後有個觀念必須澄清:業,不是「孽」,造業並不等於造孽。因為造孽完全是指不好的罪惡行為;而造業卻包括「善業與惡業」。其實說得更明確一點,「業」應該還包括一種不善不惡的「無記業」,像:喝一杯開水,就是無關善惡的「無記業」。